湖北省信息产业厅
简   介

主要职能

    一、研究拟定省信息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振兴湖北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推进国民经济与社会服务信息化。
    二、研究拟定省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的有关政策、法规,负责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
    三、根据国家统一规划,协调公用通信网(包括本地与长途电信网)、军工部门和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的规划并进行行业管理。
    四、组织制订省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的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负责通信网络设备入网认证和电信终端设备进网管理;指导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
    五、负责全省无线电频率、通信网码号和域名、地址等公共通信资源的分配与管理;负责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无线电监测检查,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协调无线电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信与信息服务业的方针、政策和服务质量要求,管理全省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市场,协调邮政、电信企业的经营关系,维护市场秩序,维护国家利益和用户利益;负责经营电信与信息服务业业务的资格审查,颁发业务经营许可证;负责终端设备进网审核,颁发终端设备准销证和准维证;参与大型专用通信设备网建设项目的审查,协调公用通信网与专用通信网的关系。
    七、负责党政专用通信网的规划、建设与管理,组织协调党政专用通信、救灾应急通信和其他重要通信,保障通信与信息安全。
    八、根据产业政策与技术发展政策,引导与扶植全省信息产业的发展,指导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结构调整,指导国有企业重组、组建企业集团;合理配置资源,防止重复建设。
    九、推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的科研开发工作,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
    十、根据信息产业部统一规划,对全省军工电子实行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军工电子研制装备和生产中长期发展计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军工电子装备研制生产和配套工作。
    十一、研究制订全省国民经济信息化发展,协助业主推进省重点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与组织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和信息化普及教育。
    十二、负责行业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指导行业内部各种协会、学会、研究会的工作。

部门设置

 

部 门

职  能

办公室

处理厅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信息、对外宣传、公共关系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

综合规划处

研究拟定全省振兴电子产品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科学技术处

跟踪研究国际信息技术发展趋势;协调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负责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电子信息技术标准、计量工作。

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处

指导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和企业管理,协调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对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和分析;对电子信息产品市场进行管理;协调家电维修行业管理工作。

人事处

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信息产业系统专业人才预测、规划、培训、智力引进、人才交流和专业技术职称工作;负责全省计算机软件水平与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

信息化推进处

研究拟定推进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和推进全省软件产业的发展;指导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信息化普及教育和各市州电子信息系统推广部门的工作。

经济调节与财务管理处

负责编制机关和直属单位经费的预算、决算;协调指导电信、信息服务业资费政策的贯彻执行及财务汇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