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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信息产业厅关于颁发首批 《湖北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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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信息产业部《关于发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信部信[2002]570号、《关于印发〈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评定条件(试行)〉的通知》信计资[2004]010号和《关于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评审中设立临时资质的通知》信计资[2004]011号,以及省信息产业厅《关于开展湖北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鄂信息信[2004]9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省信息产业厅审核批准,授予武汉长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湖北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临时)资质,并颁发资质证书,有效期两年,现予以公布。(排名不分先后,详情请查询http://www.jdzx.com.cn/jianli)
有关事项:按照信息产业部有关文件规定,凡是省级和各地市级的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系统工程,使用国家政策性银行或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规定需要实施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信息系统工程,涉及国家安全、生产安全的信息系统工程,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省规定应当实施监理的其他信息系统工程等都应当实施监理。从事以上监理活动的单位要具备信息产业部和本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目前仅颁发部临时资质和省级地方临时资质) 如有意进行主页链接或在此做公司介绍的企业可与13317157802郝工联系。 |